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發〔2018〕2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
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河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冀政發〔2018〕18號),全面響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大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全面完成國家和省委、省政府下達的大氣污染治理目標和任務,實現全市空氣質量根本好轉和“保底線、退后十”的目標,結合石家莊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為根本出發點,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城鄉聯治。堅守生態和發展兩條底線,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精準治理,依法治理,鐵腕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改善石家莊市環境空氣質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形成倒逼機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善于發現問題、敢于正視問題、科學解決問題。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任務和重點時段等方面,科學設定任務目標和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集中優勢兵力開展專項整治。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專項督察,嚴格執法檢查,保障目標落實。提高治霾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建立目標倒逼和績效考核機制,倒推任務措施,倒排工程工期,倒查突出問題,倒逼責任落實。
2、堅持履職盡責,突出壓力傳導。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明確地方黨委、政府以及各級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主體責任,確保把治理任務、工作責任精準落實到“點”,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強化監管執法的利劍作用,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全面實行在線監管、屬地監管、點對點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3、堅持綜合施策,強調統籌聯動。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采取污染治理、達標排放、總量減排、重污染應急等措施,強調主體責任,強化協調聯動。完善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工作推進機制,以質量改善作為評判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的最終標尺,統籌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4、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攻堅。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作為治本之策。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大力壓減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培育發展新動能;深入調整能源結構,穩步推進多種清潔能源替代利用,減少煤炭消費,打造清潔能源體系;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鐵路運輸比例,發展多式聯運,打造綠色物流;調整用地結構,減少揚塵污染,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5、堅持集中攻堅,實現聯防聯控。緊盯秋冬時段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突出抓好揚塵、工業、燃煤、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污染治理和秸稈禁燒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大力攻堅。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分級發布預警信息,強化錯峰生產和應急運輸響應聯動,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實現“縮時削峰”,著力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
6、堅持統籌推進,緊盯薄弱環節。應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空氣質量,既突出PM2.5濃度下降又注重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的降低。對六項污染物因子中持續反彈和尚未達標的污染物,分析源頭癥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實現主要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和城鄉空氣質量的同步改進。
7、堅持全民共治,匯聚治污合力。以政府為主體,強化政策引導、目標引導和統籌兼顧,加強政策解讀和信息公開;強調企業減排責任,倡導公眾參與,逐步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大氣環境治理體系。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持續增加優良天數,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不斷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均下降40%;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33%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2015年增加17%以上。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確保每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避免出現不降反升現象,力爭退出全國169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十位。
(二)年度目標
2018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74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64天以上,優良率在4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45天。
2019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67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76天以上,優良率在4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40天。
2020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91天以上,優良率在5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36天。
*目標等相關數據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修改單和國家、省相關要求適時調整。
四、主要任務
(一)著力優化功能布局,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1、科學規劃城區功能
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推動建設城市通風廊道,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大氣的自凈能力。2020年底前,完成石家莊市通風廊道管控的相關規劃,控制一級通風廊道寬度在1000米以上,二級通風廊道寬度在100米以上。
牽頭部門:市氣象局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優化產業布局
推進“三線一單”編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全市禁止新建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鑄造、有色、碳素、鈣鎂、煤化工、磚瓦、陶瓷等高污染、高耗能項目。
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局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嚴格控制新增燃煤項目建設。所有改建、擴建耗煤項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為原料或燃料,進行生產加工或燃燒的建設項目),新增燃煤項目地區系數按省最高標準執行,并且排污強度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推進傳統行業兼并重組。在堅定不移去產能的同時,大力推進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優勢鋼鐵、水泥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鋼鐵、水泥產能集中度。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
推進重點行業產能壓減。圍繞削減煤炭消費,重點推進鋼鐵、水泥、焦化、火電等行業壓減產能,嚴防封停設備死灰復燃,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18年,壓減水泥產能350萬噸;2019年,壓減水泥產能260萬噸;2020年按省淘汰辦工作安排做好全市水泥去產能工作。逐步完成焦爐淘汰工作,2018年,壓減焦炭產能130萬噸;2019年、2020年按省焦調辦工作安排做好全市壓減焦炭產能工作。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繼續深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動態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工商、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落實排查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驗收清單。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按照“先停后治”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對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督促企業提升裝備水平,完善治污設施,合法合規發展,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對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堅決杜絕“散亂污”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2019年,進一步鞏固“散亂污”整治成果,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5、實施工業企業退城搬遷
堅持把主城區重污染企業作為退城搬遷的重中之重,合理布局、科學選址,分批分期實施關停搬遷。推進縣城建成區內污染企業有序退出。對已明確的退城企業建立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明確時間表;對逾期未完成退城搬遷的企業予以停產。2018年底前完成10家企業搬遷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8家企業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3家企業搬遷改造。積極配合省政府推進石家莊市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工作,督促石鋼按時完成搬遷。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投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化工、建材、鑄造、機械加工、生物醫藥、裝備制造等行業企業逐步進入工業園區。到2020年底,各縣(市、區)形成特色鮮明產業定位,區域功能明顯提升;新增重大產業項目按主導功能入園,入園率達到100%。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禁止新增化工園區。
牽頭部門:市投促局、市科技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6、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新動能。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地,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節能環保產業的快速、提質、創新發展。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扶持,強化要素保障,重點建設奇瑞石家莊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中車石家莊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等項目,建設華北地區新能源汽車制造基地。同時,依托中博汽車、河北瑞騰等重點企業,加快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研發。支持精進電動、德澳科技等企業,加快發展電機、電池、電控、高性能充電樁,提高產品技術性能,盡快形成規模優勢,滿足新能源汽車配套需求。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打造清潔化能源體系
7、構建清潔取暖體系
擴大集中供熱覆蓋范圍。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在熱電聯產供熱覆蓋區域內,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余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同時,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熱源條件和居民實際供暖需求,鼓勵發展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地熱、電能等清潔能源供暖方式。到2020年,在市區基本形成以電廠廢熱、熱電聯產、工業余熱為主要熱源,以天然氣、電能等為補充的供熱能源結構。2018年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率達到85%以上;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率達到90%以上;2020年10月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基本實現全覆蓋。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有序推進工業集中供熱。到2020年現有各類工業園區與工業集中區全部實施熱電聯產或集中供熱改造,將工業企業納入集中供熱范圍,淘汰工業園區分散燃煤供熱鍋爐,力爭實現“一區一熱源”。對于用氣用熱負荷分散、規模較小或暫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專業園區,優先選用燃氣集中供熱鍋爐房,通過推進現有燃煤供熱鍋爐煤改氣或分布式能源站等方式實現集中供熱;在集中供熱和燃氣管網未覆蓋的產業集聚區,進一步推進電網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電鍋爐供熱。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快清潔能源供熱熱源建設。積極推進供熱新技術,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空氣源、水源、地熱)、電能等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調整供熱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占比。加強需求側管理,制定燃氣“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按照《石家莊市城市集中供熱專項規劃修編》(2016-2020)。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農村清潔能源供暖。落實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和《河北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兼顧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堅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堅持突出重點,要根據散煤治理任務需求,合理分配天然氣氣量;堅持先立后破,對于以氣代煤、以電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氣源電源未落實情況下,原有取暖設施不予拆除。2019年底,全市平原地區基本完成散煤替代,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地區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區,防止散煤復燒。2019年,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全市域實現清潔取暖的縣(市、區)達到60%左右,平原農村地區清潔取暖達到60%,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全面完成。2020年,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全面取締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服務業分散燃煤,全市平原農村地區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壩等邊遠地區農村分散燃煤實現清潔燃料覆蓋。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8、削減煤炭消費總量
嚴控煤炭消費總量。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在壓減煤炭消費總量的前提下,重點壓減非電用煤,逐年降低非電煤消耗占比,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量較2015年下降15%。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有序壓減電廠用煤。優化燃煤電廠運行調度。在保障電力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純凝機組發電量。實行發電企業發電量和控制煤炭消耗掛鉤機制,對燃煤消耗超過煤耗控制目標的,協調省電力調度機構核減其發電量計劃。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嚴格進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禁燃區范圍為市區三環路以內的區域,鹿泉區獲鹿鎮、鹿泉經濟開發區在內的部分區域,藁城區和欒城區的部分區域以及正定新區起步區。禁燃區內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煤焦油、重油和渣油等)、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不符合標準的潔凈顆粒型煤以及其他國家規定的高污染燃料。不得新批準建設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設施;現有燃燒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不得擴大規模建設,2020年底前,拆除或者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強煤炭質量監管,嚴格落實省、市燃煤質量標準,全市禁止生產、銷售灰分劣質煤。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燃煤發電企業使用的煤炭要符合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標準。
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9、加強散煤綜合治理
加強散煤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散煤行為。依托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配送機制。依托交通運輸治超站,對入市煤炭實施質量檢查,卡口管控。建立燃煤經營、使用單位或企業監管清單,對銷售、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依法嚴格處罰。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始終保持100%,杜絕劣質煤流入市場。保障優質煤品供應,建設優質煤源經營運銷體系和產需銜接平臺。
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交管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0、火電行業結構調整
實施禁煤區發電企業關停。2019年5月底前,石家莊熱電廠九期完成2臺453MW燃氣機組清潔能源替代,電煤壓減80萬噸;2020年,關停高新熱電,電煤壓減32萬噸。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提高接收外送電比例。積極推進1000千伏雄安(北京西)~邢臺(石家莊)特高壓交流工程以及500千伏錦界、府谷電廠送出工程建設,增加外購電比例。強化電網綠色環保調度,從特高壓及500千伏外購電通道引入外電。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嚴格治理自備電廠。對于違法違規建設的燃煤自備電廠,予以關停;對其他自備電廠,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予以關停;對城市建成區燃煤自備電廠強制實施天然氣替代,對其他區域燃煤自備電廠鼓勵實施背壓機改造或清潔能源替代。2020年底前,完成自備電廠治理任務。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削減電力行業低效產能。實行燃煤電廠和燃煤機組排放績效管理,對燃煤機組排放績效進行評估排名,堅決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到2020年,按需完成60萬千瓦等級純凝機組供熱改造,大容量、高參數比重達到90%以上。全面淘汰地方熱電廠中溫中壓及以下參數機組。20萬千瓦等級及以下供熱機組實施背壓機組改造或超臨界機組等容量替代。鼓勵開展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清潔替代試點。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支持擁有30萬千瓦以下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企業積極參加電力直接交易。在保障供電、供熱可靠的前提下,按計劃削減電力行業低效產能。加快關停設計壽命期滿、平均供電標準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時以及未實現超低排放的燃煤發電機組。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1、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
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業余熱和污水熱泵等替代燃煤熱源供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規模化生物質天然氣。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積極開發太陽能資源。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建筑、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屋頂等區域,推廣應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強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全市范圍內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實行熱水集中供應的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場所)等熱水消耗大戶必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科學合理利用地熱能資源。根據《河北省地熱能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各縣(市、區)要制定熱能供暖利用專項方案,提高地熱能在供暖能源中的比例。重點推進淺層、中深層地熱能供暖的開發利用,并結合熱泵技術,實現地熱能梯級利用。加強地熱尾水回灌,保障地熱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2、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
加快天然氣供應能力建設。保障天然氣供應,以管道天然氣資源為主的保供能力進一步提高,LNG向非管網區域和邊緣區域覆蓋,有效補充管道氣供應余缺。進一步完善天然氣管線管網,形成以干線為支撐,支線與城鎮管線互聯互通,鄉村管線網絡化、智能化的供氣格局。布局建設涵蓋中心城區和各縣城建成區的儲氣調峰設施,力爭建成不少于5萬立方米(水容積)LNG儲氣調峰設施。到2019年,滿足全年采暖季日均3天用氣需求。到2020年全市管道氣源輸送能力達55億立方米以上,LNG利用量滿足城鄉發展需求。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加快大容量高參數電源,爭取平均每縣(市、區)擁有2座以上220千伏變電站。加快城鄉電網改造,增強供電可靠性。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供電公司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以需定供、以電定改”,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
牽頭部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從工藝技術、主要用能設備、節能措施等方面切實加強項目單耗先進性審查,新建高能耗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對未能通過能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重點能耗行業節能。加強技術節能,重點推廣中高溫余熱余壓利用、低溫煙氣余熱深度回收、空氣源熱泵供暖等節能低碳技術,推進能量系統優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按照省要求開展重點企業能效、水效對標和能效“領跑者”行動。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燃煤工業鍋爐運行效率達到國家要求,到2020年新投入使用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積極推進建筑節能。嚴格落實《河北省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全市繼續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公共建筑65%節能標準,實現新開工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加快被動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設,推進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鼓勵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提升城鄉房屋建筑能效水平。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至50%。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到2020年,力爭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14、優化調整道路貨運結構
根據河北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出臺全市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以推動貨物公路運輸轉鐵路運輸為重點,積極協調和配合長途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改善道路貨運結構,提高鐵路貨運能力和比例。鼓勵鋼鐵、電力等重點企業和大型專業化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線;積極推進企業自建鐵路專用線對外開放共用。鼓勵企業對既有鐵路專用線進行擴能改造,設備升級,探索新建連接物流園區與大型工礦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實現點到點鐵路運輸。2018-2020年,指導建設河北遠鵬物流鐵路專線、石家莊市欒城區潤豐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新建敬業集團鐵路專用線。
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管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鐵路辦事處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快物流運輸結構調整。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大力發展全市“互聯網+”高效物流、“互聯網+”便捷交通。進一步鼓勵基于互聯網的物流服務模式、管理模式創新以及新興業態發展,提升物流供需匹配效率,實現物流業“降本增效”。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2020年,完成河北快運集團、中外運河北有限公司、河北敬業集團沃車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納入交通部“無車承運人”試點驗收工作。
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進多式聯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完善正定機場周邊集疏運通道。開展集裝箱運輸和甩掛運輸,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完成河北快運集團甩掛運輸試點項目,到2020年,甩掛運輸車輛達到300輛。
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商務局、市郵政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大繞城公路建設力度,促進重型載貨汽車遠端繞行,完善城區環路通行條件。2018-2020年,煤炭運輸過境車輛通行運煤通道線路比例分別達到75%、80%和90%。
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部門:市交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5、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
加強在用柴油車排放檢測。發展清潔貨運,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降低污染排放總量。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
依托超限超載檢查站點,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監督抽查,高限處罰超標車輛用車企業或車主。開展高排放車后處理改造升級工作,具備條件的柴油貨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還原裝置(SCR),配備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聯網。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規定,對環保排放不達標的重型貨運車輛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加大對重型貨車超載超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到2020年,公路超限超載率控制在2%以內。
嚴格落實重點用車企業(自有或日用2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的企業)和物流企業的治污責任,督促其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并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使用車輛環保達標情況,鼓勵使用新能源車,嚴禁使用不達標車輛。對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工業企業、公交場站、長途客運站、施工工地等車輛集中停放、使用的重點場所,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開展入戶車輛排放監督抽測,同步抽測車用燃油、車用尿素質量及使用情況。
實現全年及秋冬季攻堅期間入戶檢查、路檢路查、遙感監測的柴油車占柴油車保有量的50%以上,檢查排放檢驗機構達到100%。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交管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采取劃定禁限行區域、經濟補償、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不予辦理其相關業務,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同時,加大路查路檢力度,對發現達到強制報廢標準車輛實際仍在繼續使用的,責令強制報廢,消除安全隱患。2019年底前,對城市公共服務單位的園林綠化、道路維修、工程搶險、電力檢修等尾氣超標排放老舊車輛進行全面整治,分類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按時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老舊車淘汰任務。
牽頭部門:市交管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6、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促進新能源汽車規模應用,原則上全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清潔能源汽車;鐵路貨場和機場等新增及更換的作業車輛和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綠色能源汽車,大力推進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新能源汽車的使用。2018年,在市直機關開展新能源汽車公務用車分時租賃推廣工作;2019年,各縣(市、區)黨政機關推廣應用;2020年,推動鼓勵機關事業單位采用租賃和完善充電設施等措施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對可識別的新能源汽車,不實行限行措施。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配合部門:市交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河北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快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建設規劃。加快發展電機、電池、電控、高性能充電樁,提高產品技術性能,盡快形成規模優勢。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在大型公共建筑、公園景區、駐車換乘站、居民小區、公交場站、行政事業單位、產業物流園區、工業園區、農貿批發市場等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充分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電動汽車充換電需求及新能源汽車城際出行需求。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市行政審批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園林局、市交管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7、強化機動車監管和尾氣治理
強化機動車源頭管控。全市嚴格執行現階段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要求,認真做好新增機動車檢驗監管工作,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查,加強對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環節的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等違法行為,確保在全市在銷機動車排放達標。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管局
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完善在用車輛監管體系。加強在用機動車排放控制,進一步規范、完善排放檢驗制度,嚴格監管檢驗機構,推進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對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機動車實行“環保部門取證、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推行市、縣、鄉三級機動車排放污染“網格化”監管機制,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力量建設,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構建全市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2018年底前,完成10套固定垂直式和1套移動遙感監測設備的遙感監測網絡建設。2020年底前,建成全市遙感監測網絡。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全面規范社會化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運行管理。開展打擊環保檢驗機構的檢測數據造假行動,通過隨機抽檢、遠程監控等方式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做到年度全覆蓋,重點核查超標車、異地車輛、注冊5年以上的營運柴油車的檢測過程數據、視頻圖像和檢測報告等,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8、加強專項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開展全市專項作業車輛、工程機械、農用機械、農用運輸車和鐵路機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監管試點工作。2018年底前,建立全市專項作業車治理機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備案制度,逐步完善準入、檢查、監測和處罰等標準體系。2019年底前,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20年底前,完成工程機械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安裝、排放監控平臺建設。針對冒黑煙工程機械開展專項整治,推進排放不達標專項作業車輛、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清潔化改造和淘汰。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19、加快油品質量升級
全面完成車用油品質量提升,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自2019年1月1日起,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軌。堅決取締、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根據省市推進成品油市場整治系列方案要求,對黑加油站(點)查處取締工作進行督導。
牽頭部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2018年底前,全市加油站(點)均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加強對煉油廠、儲油庫、加油(氣)站的常態化監督檢查。
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油氣回收治理。全面加強汽油儲運銷售油氣排放控制,減少油品周轉次數。加大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檢查力度,建立清單臺賬,實行分級管理,加強油氣回收設施監管,嚴格控制油品儲、運、銷環節“跑冒滴漏”,確保油氣綜合回收效率達到100%全覆蓋。每年抽查覆蓋率不低于全市加油站(點)總數的50%,暢通信息舉報途徑,依法向社會公布油品質量抽查結果。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管理部門要求經營單位做好本單位相關油氣回收系統的定期檢查維護以及外觀檢測和儀器檢測,推動社會第三方參與油氣回收裝置維保,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轉。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20、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理。2018年底,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原則上禁止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經達標驗收后恢復生產。督導礦山治污設施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到2019年底仍不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對環保不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持續實施停產整治,不達標一律不得生產,合法生產的露天礦山全部實現環保措施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規范開采。
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快礦山修復綠化。加強尾礦(矸石)資源化利用和綜合治理。推進重點區域責任主體滅失礦山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建則建、宜景則景”的原則進行修復綠化。2018年完成12處(面積1468畝)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修復綠化任務;2019年完成61處(面積4172畝)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修復綠化任務;2020年完成79處(面積4206畝)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修復綠化任務。2020年底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率達50%以上。
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1、加強揚塵綜合治理
深化建筑揚塵整治。結合網格員管理體系,2019年底前,各縣(市、區)建立網格揚塵源清單,明確治理任務目標、分包領導、責任人員,實施動態管理。針對建筑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建立詳細的動態管理檔案。實現房屋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2018年12月底前實現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100%。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責任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作業,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作業模式,加強對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廣場、游園的環境衛生保潔力度。2018年,縣城及縣級城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 2019年,縣城及縣級城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5%;2020年,縣城及縣級城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強大公路揚塵治理。加大對繞城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工業園區周邊道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1-2次。到2020年,全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穿越縣城路段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公路路面范圍內達到路露本色、無浮土。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嚴格管控渣土運輸。運輸車輛安裝密閉裝置和定位系統,嚴查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落實各縣(市、區)屬地主體責任,加強建設工地的管理,實行24小時盯守責任制,指導、監督建設和施工單位落實管理要求,簽訂《建筑工程渣土運輸承諾書》,認真履行“三聯單”制度;督導建設單位在出入口安裝車輛沖洗裝置和視頻監控設備。在市區主要出入口進行路面巡查、重要路段設卡檢查,對違規運輸行為進行頂格處罰。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交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工業料堆場管理。全面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工業企業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密閉管理,不能密閉的,設置高于堆放物高度20%以上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苫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粉狀物料實行封閉式儲存和運輸;加強廠區內物料運送、倒運、裝卸揚塵管理。2018年底前,全市鋼鐵、焦化、建材(含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石化、化工、鑄造等行業企業料堆場按照河北省《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地方標準存儲要求,實現規范管理。2019年底前,全市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實現規范管理;對重點區域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在線監控和視頻監控100%覆蓋。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建立揚塵污染相關的培訓交流制度。定期組織縣(市、區)、鄉鎮有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邀請知名專家對揚塵污染防治形勢和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宣講解讀。成立企業管理者培訓班,加強環保知識培訓,組織企業負責人赴水平先進的企業參觀學習。針對不同行業成立員工培訓班,對員工進行環保相關業務培訓和指導。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2、推進裸露土地管控和環境綠化
實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復綠,按規劃對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建設用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土地實行硬化和綠化;對建筑工地未及時清運的渣土實行遮蓋,對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實行復綠控塵治理。推進農村裸露土地治理,各村安排人員逐村逐組排查空閑地塊,對適宜種植的空閑地塊,動員農戶種植農作物;對不適宜種植農作物的貧瘠裸露土地,加強管理,保護現有植被,嚴禁各類違法取土、采石行為,防止產生新的揚塵污染源。綠化國省干道、鐵路等穿城路段路界內兩側的裸露地,建設綠化景觀好、生態功能強、綜合效益高的綠色長廊和防護林帶,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
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建局、市園林局、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3、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行動
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濕地面積。圍繞構建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加快生態脆弱地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造林綠化步伐,全面提升國土綠化水平,進一步修復重點區域森林生態功能,提升森林生態承載力。2018-2020年,每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積不低于30萬畝,全市森林覆蓋率每年增加0.7%,實現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2%以上,人工和沼澤濕地面積不少于18萬畝。
牽頭部門:市林業局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4、完善降塵監測和考評體系
制定統一的監測標準和規范,進行監測和考核。每月對各縣(市、區)建成區進行降塵監測,實行考核排名。各縣(市、區)的平均降塵量不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2019年,全市平均降塵量控制在8噸/月·平方公里以內。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5、嚴禁垃圾露天焚燒
完善城鄉垃圾處置體系,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治理模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國省干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城鄉垃圾(含工業下腳料)集中整治攻堅行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
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動,因地制宜選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術,完善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機制,現有垃圾處理場覆蓋范圍內的村莊,應采取“村收鄉鎮運縣處理”的模式;對不具備城鄉一體化條件的,按照“適當集中、連片治理、區域共享”的原則,可采取“村收、村(鄉鎮)運、鄉鎮(片區)處理”或“村收村運村處理”的模式,建立長效運行機制。2020年底前,形成設施配套、投入保障、機制完善、運行高效、城鄉統籌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基本實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有效截斷垃圾焚燒隱患。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嚴格管控秸稈焚燒。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在平原涉農區域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實現對行政區域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提高對秸稈露天焚燒的應急處置能力,構建“預防為主、堵疏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避免出現露天焚燒秸稈造成的大氣污染事故。對發現的露天焚燒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并實施責任追究。完善考評體系,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內容,嚴格落實獎懲,實現全市秸稈露天焚燒火點逐年大幅減少。提升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質量效益。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引導農民自主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到2018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到201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到2020年,全市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利用水平有較大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
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7、控制農業源氨排放
大力推進種植業肥藥減量增效。以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推廣為重點,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2018年,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2019年,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9%以上;2020年,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快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設施建設。到2019年底,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
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五)深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推動企業綠色升級
28、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全面推進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治理,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實施重點行業環保“領跑者”制度。推進工業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推行企業排放績效管理、企業排放信息強制性披露和環境信用評價制度。2018年底前,完成屠宰及肉類加工行業、陶瓷制品制造工業、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制造行業、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行業、玻璃品制造行業、玻璃纖維和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制造行業、汽車摩托車等修理與維護行業、水處理9個行業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29、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依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實現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加快推進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單位產品物耗、能耗和水耗等清潔生產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0、推進各類園區綜合治理
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各企業獨立噴涂工序。發展專業化、循環化產業園區,引導企業重組整合,構建分工協作、綠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進制造體系,提高產品集中度和生產集約化水平。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投促局、市科技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1、加快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排放監督管理,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排放達標計劃。按照“典型示范、對標先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嚴格執行鋼鐵、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對標世界一流水平,全面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2017年下降40%以上。
有序推進鋼鐵、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鋼鐵企業燒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產工序(轉爐一次煙塵、鋼渣處理廢氣、廢酸除外)分別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焦化企業焦爐煙囪煙氣在基準含氧量8%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參照不高于10、30、100毫克/立方米(7米以下焦爐NOx外排濃度參照不高于130毫克/立方米);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篩分及轉運、焦爐裝煤、推焦、硫銨結晶干燥、干熄焦和燃用焦爐煤氣的粗苯管式爐、氨分解爐工序顆粒物排放濃度參照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建立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全面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城市建成區內焦爐實施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到2020年10月,全市焦化行業全部完成深度治理,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全市符合改造條件的鋼鐵企業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符合條件的焦化、鋼鐵企業完成有色煙羽治理。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2、實施燃煤電廠深度治理
開展電力行業深度減排專項行動,在原有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運行管理,完善治污設施,提高去除效率,實施電廠有色煙羽治理。2018年,結合機組檢修計劃,有序開展城市主城區燃煤電廠有色煙羽治理試點工程;2019年,全市繼續推進具備深度減排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完成有色煙羽的深度治理,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到2020年,全市火電行業單位發電煤耗及污染排放績效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3、加快鍋爐綜合整治
淘汰小型燃煤鍋爐。拆除集中供熱覆蓋區域內的分散燃煤鍋爐,2020年底前,城鄉結合部、縣城和農村地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全市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和燃油(醇基燃料)鍋爐,35蒸噸/小時以上生物質和燃油鍋爐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推進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除層燃爐、拋煤機爐等)超低排放改造,達到《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209-2015)表1排放標準(煙塵≤10毫克/立方米、SO2≤35毫克/立方米、NOx≤50毫克/立方米)。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開展濕法脫硫有色煙羽和石膏雨脫除治理,加裝煙氣換熱器(MGGH),配置煙氣余熱利用系統,鼓勵加裝濕式電除塵器去除煙氣中硫酸和硝酸鹽顆粒,2019年底前,全市3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煙羽治理工程。保留的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要求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系統),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
加大生物質鍋爐和燃油(醇基燃料)、燃氣鍋爐深度治理。2020年6月底前,現有燃氣鍋爐應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現有生物質鍋爐要使用專用生物質鍋爐并配備高效除塵設施,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2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現有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80毫克/立方米,其中20蒸噸/小時以上燃油和生物質鍋爐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并與環保部門聯網。2020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4、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工業爐窯。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為重點,對涉及的鋼鐵、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以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無機鹽、電石等行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分類建立工業爐窯管理清單。
嚴格排放標準要求,加大對不達標工業爐窯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在資源落實的前提下,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大工業爐窯治理力度,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凡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依法一律實施停產整治。2019年底前,在氣源保障的前提下,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2020年底前,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
實施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鋼鐵行業相關標準執行;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其他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
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生物降塵等除塵設施,水洗法、簡易堿法、簡易氨法、生物脫硫等脫硫設施,濕法脫硝、微生物法等脫硝設施。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5、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全過程監管
實施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分表計電。實施工業企業治污設施電路改造工程,實現企業污染物防治設施分表計電,對企業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精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鋼鐵、火電、水泥、焦化、玻璃等5個行業電路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制藥、造紙、印染、制革、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6個行業電路改造工程;到2020年底,各類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實現分表計電。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6、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
開展鋼鐵、焦化、建材、火電、有色、鑄造、石化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分行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臺賬。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實施封閉儲存、密閉輸送、系統收集,實施生產環節無組織排放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加強氨逃逸管理。2019年6月1日起,電力、水泥行業加裝氨逃逸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7、開展VOCs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加強VOCs排放源頭控制。禁止新、改、擴建生產和使用涉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的項目。積極推進工業、建筑、汽修等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自2019年1月1日起,汽車原廠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機械涂料、工業防腐涂料即用狀態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別不高于580、600、550、550克/升。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排放VOCs的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配套安裝高效收集、治理設施。
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深化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對全市所有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建立清單臺賬,按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單位名錄庫。推進石油化工、焦化、平板玻璃、制藥、有機化工、表面涂裝、木質家具、印刷、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制革、紡織面料鞋生產制造等重點行業VOCs深化治理工作。對37家制藥企業已有VOCs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提高VOCs去除效率。對列入省重點的企業涉VOCs排放大戶開展體檢評估工作,對企業排放情況分為三個等次(A、B、C),按照不同等次對企業實施科學差異化管理,開展VOCs“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A級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2019年12月底前,完成B級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2020年6月底前,完成C級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
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摸底排查,包括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動靜密封點泄漏、儲存和裝卸逸散排放、廢水廢液廢渣系統逸散排放等。2018年底,建立重點行業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全口徑清單。推進工業行業VOCs綜合整治。
加強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儲罐或密閉容器中,并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輸送;離心、過濾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式離心機、壓濾機等設備,干燥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干燥設備,設備排氣孔排放VOCs應收集處理;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以及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收集處理。
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制度。對泵、壓縮機、閥門、法蘭及其他連接件等動靜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并建立臺賬,記錄檢測時間、檢測儀器讀數、修復時間、修復后檢測儀器讀數等信息。2018年12月底前,化工行業全面完成首輪LDAR工作。
加強儲存、裝卸過程中逸散排放控制。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76.6千帕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應采用低壓罐或壓力罐;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5.2千帕且小于76.6千帕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采用浮頂罐或安裝VOCs收集治理設施的固定頂罐,其中,內浮頂罐采取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外浮頂罐采用雙重密封。有機液體的裝載采用頂部浸沒式或底部裝載方式,裝載設施應配備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或氣相平衡系統。
加強廢水、廢液和廢渣系統逸散排放控制。含VOCs廢水的輸送系統在安全許可條件下,應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含VOCs廢水處理設施應加蓋密閉,排氣至VOCs處理設施;處理、轉移或儲存廢水、廢液和廢渣的容器應密閉。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汽車維修行業VOCs治理。汽車維修行業噴漆房(車間)實行密閉作業,安裝廢氣凈化設施,并達標排放。積極推進汽修行業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2019年1月1日起,汽車修補漆全部使用即用狀態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克/升。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服裝干洗行業VOCs治理。2020年底前,新、改、擴建的服裝干洗店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加強建筑裝飾行業VOCs治理。嚴格執行《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要求,加強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產量監督檢測。2020年底前,在建筑裝飾行業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淘汰溶劑型涂料,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力度。加強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餐飲企業、經營商戶油煙排放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建立餐飲油煙治理工作臺賬,定期開展全市餐飲油煙集中整治行動,對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及油煙凈化設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暫停營業并限期改正。到2020年,基本實現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油煙治理全覆蓋,并達標排放。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六)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8、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
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完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推進區域形成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的聯動體系,推動構建冀中南大氣聯防聯控辦公室。加強與周邊城市,特別是保定、衡水、邢臺等“2+26城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構建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在優先控制本地源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共同制定實施大氣污染控制中長期規劃。
全面落實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完善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技術、管理、執法等方面合作機制,落實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并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應急預案。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跨區域聯防聯治、城鄉協同治理等機制。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或生態環境部和省級預報中心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發布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后,采取有效的應急相應措施,達到應急減排目標,起到“削峰降速”的作用。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氣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39、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導意見,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現不同時段、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的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等應急清單的動態管理。嚴格落實《河北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冀氣領辦〔2018〕238號),科學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在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全社會的10%、20%和30%,VOCs減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要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除國家要求和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需要外),并提前1-2天發布預警信息。在典型污染過程結束后,開展應急成效后評估工作。
工業企業應急減排要優先調控產能過剩行業和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對同行業企業根據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進行排序并分類管控,優先對建成區內的高污染企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業等采取停產、限產措施,落實到各工藝環節,實施清單化管理。指導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應急減排方案,優先選取污染物排放量較大且能夠快速安全減排的工藝環節,并在廠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不同應急級別的停限產措施。采取社會監督、電量核查、視頻監控、物料衡算等手段,加強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核實企業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氣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七)科學實施錯峰生產和運輸
40、實行重點行業錯峰生產
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科學制定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指導計劃,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碳素、醫藥(農藥)制造等行業,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根據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調整錯峰生產時間。
按照《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對依法獲得排污證、污染物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數據真實有效且符合現行行業產業政策的企業,按照績效評價指標進行分類管理、差異化錯峰生產,建立清單,細化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安全生產措施,防止“一刀切”。對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運輸結構合理、產品高端的企業,不予錯峰生產;對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運輸結構基本合理、產業中端的企業,錯峰20%-30%;對僅達到現行污染物排放標準、產品低端的企業,錯峰50%-60%;對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停產治理。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1、科學實施錯峰運輸
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應急預案中,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五、保障措施
42、強化組織領導
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方案的推進落實,負責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導調度、執法檢查、考核通報、約談問責等工作。市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部署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各縣(市、區)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和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力度。
43、強化經濟政策支持
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優先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攻堅任務實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完善高耗能行業差別化價格政策,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環保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稅優惠減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價格政策和補貼政策。推動環境服務業發展,鼓勵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監測、監理、環保設施建設運營、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稅務局、市交管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4、完善監管監控體系
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建立和完善縣、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物聯網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環境立體監管指揮系統。在國控監測網基礎上,進一步將省控、市控和縣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統一聯網。2018年底前,全市21個工業園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全覆蓋,實現對工業園區空氣質量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全市至少建成一套環境空氣VOCs監測站點。2018年底前,完成建設信息全面、要素齊全、處置高效、決策科學的智慧城市與大氣污染監管平臺,實現對各級網格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建設。2018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范圍,擴大排污口在線監測企業覆蓋面,到2019年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氣排放工業企業(含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深化大氣污染綜合觀測能力建設。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推進鄉鎮空氣質量監測,加強各縣(市、區)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力量建設,建立健全鄉鎮環保工作機構,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每個站至少監測SO2、PM2.5兩項指標),實現全市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2019年,在鄉、鎮(街道)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增加NOx、PM10、CO、O3等監測因子,實現監測項目全覆蓋。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加強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嚴格規范第三方監測市場,嚴厲打擊第三方監測數據造假、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環境空氣質量數據造假等現象,情節嚴重的,吊銷計量認證合格證書(CMA)。開展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5、加強人員隊伍建設
立足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按照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加強科技人員培訓和國內外交流合作,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大氣環境科技創新人才。同時加強與國內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的合作,積極發展大氣污染防治聯合研究顧問組。組建一支集污染成因研究、重污染過程防控和空氣質量保障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穩定團隊。
根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經驗及實際需求,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環保工作機構,實現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配備專職網格監督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加大各級環保機構隊伍建設,設立鄉、鎮(街道)級及工業集聚區環境監管機構,充實各級環保隊伍力量和執法裝備,推動監測、監察、應急等標準化建設。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6、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提高大氣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加強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跟蹤研究,科學提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構建全面、準確、更新及時的高分辨率城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為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撐。建立基于污染源排放清單和環境空氣質量模擬的大氣環境管理推演決策及監管綜合平臺,為科學有效開展污染物來源解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減排方案制訂及減排效果評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切實保障“科學、精準、高效”治污。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開展環境容量與承載力研究。科學衡量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承載能力,對大氣環境容量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實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對接近或達到警戒線的縣(市、區)實行限制性措施,超過了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的縣(市、區)要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7、加大督察督辦力度
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各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深入各縣(市、區)和有關職能部門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及時提出大氣污染治理的監察建議,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落實治污責任。完善“督察、交辦、復查、問責”四步督察督辦工作方式,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問責清單,對交辦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掛賬督辦、動態更新和辦結銷號管理,對發現的屢查屢犯、長期得不到徹底整改以及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進行嚴格問責。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8、強化執法檢查力度
整合執法資源,優化聯動機制,統籌市、縣(市、區)、鄉(鎮)三級環境執法力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問題等,常態化開展涉氣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實施處罰措施,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不得降格處罰或簡單給于經濟處罰,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49、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根據《石家莊市鄉、鎮(辦事處)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及考核辦法(試行)》,以空氣質量提升為核心、任務計劃完成為重點,完善督導考核各項措施,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縣(市、區)政府嚴格落實大氣環境管理屬地責任。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50、營造全民共治氛圍
加強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充分利用各級媒體,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報道“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攻堅舉措,普及環保法規,加強全民、全社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法治意識。建立宣傳引導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建立重污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引導社會預期。
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各縣(市、區)及鄉鎮(辦事處)的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信息。有條件的企業單位通過電子顯示屏主動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利用“一臺一報一網”(即石家莊廣播電視臺、石家莊日報、石家莊市政府網站)大氣治理專欄,及時公開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省專項督查和執法檢查交辦問題清單及整改落實情況,發揮群眾參與、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