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精講 | 地下水采樣注意事項
1.成井洗井與采樣前洗井
地下水采樣井建成后至少靜置8小時,成井洗井達到要求后即完成采樣井建設。至少再靜置24小時后,進行采樣前洗井。原則上應在洗井達到要求后,在2小時內完成地下水樣品采集。
成井洗井
(1)目的:成井洗井是去除細顆粒物質堵塞采樣井,疏通采樣井與監測區域含水層的連通。
(2)技術要求:采樣井建成至少8小時后才能進行洗井;洗井過程要防止交叉污染,貝勒管洗井時應一井一管。
(3)成井洗井達標要求:洗井是否達標需以下三項條件滿足之一即可。
直觀判斷水質基本上達到水清沙凈,即基本透明無色、無沉沙,且濁度小于50NTU,連續三次監測地下水PH值、電導率、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水溫等參數浮動在±10%以內。洗井水體積達到3倍以上采樣井內水體積。
采樣前洗井
操作技術要求:
(1)地下水采樣前洗井,應在成井洗井達標后且至少靜置24小時后進行。
(2)采用貝勒管洗井,貝勒管汲水位置為井管底部,控制貝勒管緩慢下降和上升,并記錄洗井水體積。
(3)采樣前洗井達標要求:使用現場快速檢測儀器進行檢測,每隔5分鐘記錄PH值,溫度、電導率、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及濁度等參數值。若連續三次測量的參數變化范圍,符合采樣技術規定的要求,則洗井結束。若不具備現場檢測儀器或現場測試參數無法滿足采樣技術規定的要求,則洗井水體積達到設計的采樣井內水體積的3~5倍后,則洗井結束。
2.地下水樣品采集
樣品采集的一般要求:
(1)采樣時間:原則上應在洗井達到要求后2小時內完成。
(2)采樣順序:優先采集用于檢測VOCs的地下水樣品。
(3)采樣深度:一般控制在水位線以下0.5m;可能含有高密度非水相液體(DNAPL)污染的地下水采樣,應在沉淀管或井管底部以上0.5~1m處。
地下水采樣在采樣前的洗井完成后兩小時內完成。取水使用一次性貝勒管,要求一井一管,并做到一井一根提水用的尼龍繩。取水位置建議為井中儲水的中部,如果在監測井中遇見重油(DNAPL)或輕油(LNAPL)時,對DNAPL采樣設置在含水層底部和不透水層的頂部,對LNAPL 采樣設置在油層的頂板處,以保證水樣能代表地下水水質。如條件許可,也可采用電動潛水泵進行采樣。用于測定VOC的水樣可用帶塑料螺紋蓋的40mL 小玻璃瓶(VOA vail)取樣,加HCl 至pH<2使其穩定。在測試VOC 水樣的取樣小瓶中不允許存在頂空或者是大于6mm 的氣泡。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項目采樣時,水樣也必須注滿容器,上部不留空隙。用于測定可溶解金屬物質的水樣在野外取樣后需先過濾再將其裝入聚乙烯容器內,加HNO3至pH<2使其穩定。用于測定總金屬含量的水樣不需要過濾,也不用加穩定劑。
3.使用貝勒管的采樣要求
對貝勒管應緩慢的沉降或提升,貝勒管取出后調節貝勒管下端出水閥或低流量控制器,水樣沿瓶壁緩緩流入瓶中,直至在瓶口形成一向上彎月面,旋緊瓶蓋避免采樣瓶中存在頂空和氣泡。
4.樣品的標簽和保存
(1)在樣品瓶原有標簽上手寫樣品編碼和采樣日期,要求字跡清晰可辨。
(2)樣品瓶應立即存放至盛有冰凍藍冰的樣品箱內,進行低溫保存。
5.平行樣及空白樣
(1)地下水平行樣,應不少于地塊總樣品數的10%,每個地塊至少采集1份。
(2)每批次地下水樣品都要有設備空白、全程序空白、運輸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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