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為進一步強化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規范排污行為、切實改善環境質量,很多省市組織開展了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專項執法和幫扶指導工作。自行監測是排污單位應盡的法律責任,也是支撐排污許可制實施的重要舉措,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隨著排污許可證核發進入全覆蓋的攻堅階段,對于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執行情況的檢查是檢驗排污單位按證排污的重要一環。
1.排污許可證后監管主要檢查事項
2.自行監測現場檢查查什么
3.證后檢查中發現的常見問題
據相關統計,在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常見問題有:
企業排放口未安裝信息化標志牌,或者安裝的信息化標志牌未上傳至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
企業自行監測的頻次或因子未能達到排污許可證的要求,自行監測也未保存原始監測數據;
企業執行報告未填報上傳;
企業未按排污許可證改正規定的要求完成相關事項整改;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
企業申報信息與實際不符,難以達到排放管理要求。
以陜西省為例,各級現場檢查和抽查的1251家重點監管企業中,發現存在問題企業784家,問題企業占比62.7%。
由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在上述13項問題中,自行監測執行不到位、執行報告提交不規范、臺賬記錄不規范這三項是檢查企業中存在問題數量的前三位。其中自行監測執行不到位,占比將近50%。
4.證后管理10大注意事項
一是對排污許可制度實施重視不夠。部分持證企業對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思想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高,缺乏相關專業環保人員和技術支撐,重申領輕落實,依證排污和落實許可證管理規定有欠缺,過期不換證,未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方便公眾監督的位置懸掛排污許可證正本。
例如:榆林某能源分公司未落實整改承諾,未購買總量;陜西某礦業公司不落實燃煤鍋爐拆改,鍋爐廢氣2020年無許可量,不依證排污。
二是排污許可申報不規范。部分企業在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口等申報中與現場實際有出入,存在漏報、誤報情形。
例如:咸陽某肥料公司許可證填報廢氣排放口2個,現場核查4個;陜西某化工公司未申報焦爐應急排放口和篩焦、轉運站等除塵器排放口;某果汁公司建有4噸天然氣鍋爐5臺,與排污許可證申報8噸天然氣鍋爐2臺不一致,未申報果渣烘干生產線(10噸燃煤熱風爐)及配套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府谷縣某蘭炭公司3臺生活用鍋爐未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余熱發電未載入許可證。
三是排污許可證未及時變更。部分企業未在新修訂的《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941-2018)等標準實施前或污染治理設施改變后及時變更排污許可證。
例如:蒲城某化工公司等企業未變更鍋爐標準;某陶瓷公司等未變更陶瓷行業標準。
四是整改措施未按要求落實。部分要求改正和限期整改的持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整改。
例如:神木市某污水處理廠未完成污泥處理段的“干化場”惡臭氣體達標排放的整改要求;陜西某材料公司未按規定落實廢氣排放口自動在線監測設施安裝。
五是排污口設置不規范。部分企業排污口設置不滿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或排污單位執行的排放標準中有關排放口設置的規定。
例如:渭南某屠宰公司焚燒爐排氣筒高度約5米,達不到15米高度要求;府谷縣某鎂合金公司制備車間收塵管道與集氣罩斷開,管道破損,排放口不符合規范, 各大氣排放口均無標識牌。
六是存在超標超總量排污現象。個別企業因提標改造滯后、治污設施不完善、生產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導致超標排放現象發生。
例如:寶雞某陶瓷公司今年4月2日至4日噴霧干燥塔顆粒物超標排放;韓城市某水務公司提標改造進展緩慢,四月份出水超標現象比較嚴重;陜西某煉油廠100萬噸/年催化裂化裝置硫磺回收焚燒爐廢氣二氧化硫個別日均值濃度超標。
七是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不準確。部分企業在計算排污量時采用的計算方法有誤、數據來源不清、數據失真,致使無法準確核算實際排污量,難以判定是否符合許可排放量要求。
例如:某水泥公司煤磨采用窯尾燃燒煙氣烘干,實際排放量未計算煤磨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排放量;陜西某材料公司2019年執行報告中核算廢水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時使用廢水在線監測年濃度平均值與年流量的乘積,與技術規范要求的日平均濃度與日流量的累積值不符。
八是環評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到位。個別企業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未同步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未驗先投等環境違法行為。
例如:某釀酒公司無環評文件;某新能源公司1臺500KW發電機組、某熱力供應中心1臺45MW天然氣鍋爐等項目未驗先投;某磷化公司未安裝顆粒物自動監測設施,過普車間破碎、傳輸、分裝工段無粉塵收集、處理設施。
九是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個別企業通過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滲坑、暗管等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
例如:西安某建材公司粉狀上料口無集氣設施,物料罐頂排氣筒設置不規范;寶雞某陶瓷公司噴霧塔落料及轉運無集塵設施,制坯及粉料球磨機落料口對應布袋除塵器反吹異常。
十是排污許可證規定的環境管理要求執行不到位。主要涵蓋三種情況,如下。
第一種情況是自行監測要求執行不到位。檢查發現,部分企業人工監測指標漏項、頻次不足,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安裝不規范,設置不規范,維護不到位。
例如:西安某金屬材料公司廢水在線監測設備COD、氨氮、六價鉻、總鎳監測儀器每晚20時至次日早8時不采樣檢測;某新技術公司氨氮、懸浮物均未監測;渭南某屠宰分公司未按要求監測焚燒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廠界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等。
第二種情況是臺賬未按要求記錄。部分企業無環境管理臺賬,排污許可臺帳中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不完整。
例如:渭南市某塑業公司、洛南縣某化工公司無環境管理臺賬;西安市某肉業公司、陜西某冶煉公司等管理臺賬記錄不規范。
第三種情況是執行報告提交不規范。個別企業沒有編制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或執行報告頻次不夠、內容不完整、提交不及時、信息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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